“無現貨,不市場”?,F貨市場被視為電力市場建設的核心環節。8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以發改辦能源〔2017〕1453號特急通知的方式,部署8地區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通知篇幅不長,傳遞的信息量非常巨大??傮w來說就是“下決心、搞試點、負責任、須仿真、允試錯、改配套”六個信息點。
信息點1:下決心
自中發9號文印發以來,對于電力市場建設的路徑和核心內容問題,一直沒有在業內取得一致認識。一部分觀點認為電力現貨由于“量”小,需要的配套政策多,可暫時不理會,這實際是將電力當做“白菜”的看法;另一部分觀點認為電力現貨起著價格發現功能,是市場的核心,決定市場性質,是“質變”范疇,市場建設應當從電力現貨起步。實際上,隨著國內廣泛開展直接交易,已經出現了交易無法反映電力的時間價值和位置信號的系列問題。電力自身特性被忽視,交易量放大后對系統“友好性”下降,以致“發用功率解耦”造成的合同執行偏差考核浪費了各地大量精力。通知的印發,標志這種爭論基本結束,各方達成了一致——“電力確實不是白菜,交易要按電力的特性來”。下決心推動電力交易越過“電力現貨”這個門檻,將讓電改核心配套文件二真正落地,縮短各地電改方案中第一階段長度,加快建設現代電力市場體系。
信息點2:搞試點
2015年以來,各地電改工作采用了直接鋪開的方式,在各個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也遇到了較大的困難。電力現貨市場是現代電力市場體系的核心和門檻,從國際經驗看均是統一設計、強行推動的,無法自發形成?!按笏?、遍地升煙”的方式顯然不適應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需要。特別是,電力現貨市場將促進電力調度機構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放棄運行中的大量自由裁量權,按市場主體意愿(通過報價表達)組織電力系統運行。這樣會對電力調度機構現行很多習慣做法進行改變,而這個方面恰恰國內電力調度機構是沒有經驗的。必須通過搞試點的方式,摸索能夠復制的經驗。
信息點3:負責任
國內電力管理“九龍治水”職能分散的情況由來已久。在電力市場建設過程中,“九龍”雖然在中發9號文件的旗幟下,保持了大方向一致,但仍如一位知名專家所說“相關部門不能沿用計劃經濟的思路來考慮市場,要轉變思維方式。作為公信權力代表的政府,必須要把權利的分配界定好,并協同好內部部門間的關系”。潛臺詞即是“各級政府不同部門間不協同”。通知提出了第一責任單位的概念,即工作中如果涉及了不同部門職能并且存在分歧,第一責任單位可以超越職能“拍板”推動市場建設。當然按照“權責對等”原則,市場一旦出現問題,如定性為“人為因素”則首先“打第一責任單位的板子”。以后“久拖不議、議而不決、決不落地”的情況將大大減少,因為責任主體由不能具體化的“聯合工作機制”,變成了“第一責任單位”這個擔任“集合職能負全責”的具體責任人。另外,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指定第一責任單位的權力下放給各地政府。不論“委、局”直屬部門,還是地方直屬部門,在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過程中,都可以作為第一責任單位,都可以為第一責任單位領導、指揮。這充分表達了各級政府共同推動電力現貨市場的決心和信心,體現了“成功不必在我”的精神。
信息點4:須仿真
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是一個精細化的系統工程,僅僅靠政策、規則和領導支持無法實現電力現貨市場設計的可靠、高效。好在電力系統運行仿真技術在全世界范圍內都已經成熟,對于任何規則都可以通過量化的仿真計算進行非常準確的模擬。通知明確要求“電力現貨市場試點方案(含配套的電力中長期交易機制)和運營規則應在專家論證后,由具備能力的單位組織全市場仿真(或經濟性模擬)及財務信用風險分析”,這標志著本輪電改推動者日趨成熟,善于運用現代技術手段、輔助政策和規則制定,決心徹底改變“行政領導評價市場”的體系,推動科學、量化、客觀的評價手段在市場建設中應用。這也是保障電力現貨市場順利建設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信息點5:允試錯
通知中多次提到進行財務風險分析,制定發電企業市場力防范機制、財務信用風險規避機制及市場應急預案等內容。這體現了中央一直要求的“底線思維”,從最困難設想,向最好的結果努力。在鼓勵開展工作的通知中,即反復強調做好應急預案,反復強調可能遇到的困難和風險,非常少見,也體現了本輪電改推動者允試錯的科學態度。這個錯不是指一切錯誤,而是未知因素和困難引發的市場缺欠,試點允許失敗。如果某個試點證明當地不適宜建立電力現貨市場,或代價太大,這也是成績。
信息點6:改配套
既然認識到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是市場建設的核心,那么在前一段工作中已經建立的中長期交易機制、輸配電價機制、優先發電和購電制度落實機制、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機制,都要適應電力現貨市場試點相應調整,而非要求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委屈求全”。這從9號文配套文件二、四中,已經看到伏筆,例如配套文件二《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試點地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另行制定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路徑”,配套文件四《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提出“建立現貨市場的試點地區,可以根據需要另行設計發用電計劃改革路徑”。相信通過圍繞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配套文件相應調整修改,可以加快現代電力市場體系建設進程。
從這6個信息點可以看出,通知啟動了電力市場建設的第二階段。隨著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逐步落地,很多爭論的“故事”自然而然地就“講不下去”了,各地的意見會更加快速地集中。試點地區的示范效應將極大推動電力市場建設工作的進程。
當然,通知不能說全無遺憾。一是由于電力市場規劃尚未完成,電力現貨市場的覆蓋范圍、市場之間的關系、未來融合重整的方向都未明確,特別是區域電力現貨市場仍然處在模糊不清的狀態,導致省與區域市場采用“層級式”還是“平鋪式”在通知中無法明確;二是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需要經費,目前通知僅能要求電網企業予以配合,未來經費出處何在需要確定;三是時間較為緊迫,電力現貨市場的規則編制、配套政策制定、技術支持系統建設、仿真模擬和人員培訓需要時間,目前試點地區僅有一省完成了清晰的市場模式選擇工作,而這是一切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起步工作。其他試點地區市場模式仍較為模糊、說法矛盾,甚至部分地區在進行“現貨市場自定義”工作。因此通知要求的時間可能較為緊張。
不論如何,通知起到了我國電力工業“通向現代電力市場鑰匙”的作用,將在未來中國的電力市場建設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