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貨交易通過反映電力的實時供需情況,能夠引導人們在“晚高峰”時段少用電、在其他“低谷”時段多用電,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經濟、電力資源的配置更高效。因此,電力現貨市場被視為電改成功與否的“試金石”。
以去年8月31日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啟動為標志,邁入第四個年頭的新一輪電改走出關鍵性一步。然而,半年多過去了,僅甘肅、山西兩省按時間表試行電力現貨交易,蒙西、浙江、山東、福建、四川等5個電力現貨試點推進工作遭遇“難產”,未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啟動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
事實上,即便是先行試點的廣東,相關試點工作也僅僅是開了個頭——2018年底雖已完成《南方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實施方案》,但市場運營交易體系直至今年3月28日才剛剛通過評審鑒定,而交易辦法等配套政策目前則仍處于征求意見稿階段。
“由于技術路線、結算方式等關鍵議題各方無法達成一致,有的試點地區甚至連初步方案還未形成。”
多位受訪專家、學者表示,電力現貨試點難以推進的根本原因,是市場組織者對現貨市場運營后的結果沒底。
“電力市場改革的核心不在放不放權,而在于‘改變觀念’。有人擔心,電力現貨將會影響省內中長期客戶的利益,影響本省GDP。”
“電網不會阻撓電力現貨,反而歡迎現貨,因為在調度不獨立的條件下開展現貨交易,這既完成了改革的政治任務,自己的利益又不會受到太大的損害。”
“現貨市場和電力市場是兩碼事,現貨市場在經濟學理論上是簡單的,但是技術上是很難的。”
電力現貨是一項涉及技術、經濟、法律多領域實操經驗的繁雜工作,推進電力現貨市場需要幾個條件:一是要堅定改革決心,絕對不能有可以不搞市場的僥幸心理,這樣才能齊心協力。二是要建立“1+3”體系。“1”是一部好的電力市場運營規則,“3”是適合中國國情的風險防范、市場監管、宏觀調控措施。如果有“1”沒“3”,就像日常工作沒有廉政建設一樣,容易出問題。目前國內對“1”研究較多,對“3”的研究太少。三是要有適當的市場啟動時機。現貨市場啟動需要供需相對寬裕、發電企業不能普遍虧損、煤炭價格相對較低等條件,不能在上網電價長期受到行政壓制的情況下啟動市場。
因此,要推動電力現貨市場發展,“從國家層面來講,一是要進一步明確改革的目的,讓大家清楚改革的要求,放下思想包袱,堅定改革信念。二是要逐步減少地方政府的行政行為,降低行政干預;三是要加強對地方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的指導。”謝敬東建議,“對地方層面來說,要清楚國家的要求是一定要執行的,要敢于擔當,敢于作為。同時,應加強對電力市場的研究,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選擇合宜的啟動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