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經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原文詳見國辦轉發: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附解讀))。《方案》從創新新能源開發利用模式、加快構建適應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深化新能源領域“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導新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保障新能源發展合理空間需求、充分發揮新能源的生態環境保護效益和完善支持新能源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等方面對我國未來新能源發展指明方向,提出明確要求。《方案》對新能源發展提出諸多新要求和新舉措,充分體現了“先立后破”的原則。
一、四大亮點
1:《方案》進一步明確了新能源與新型電力系統之間的關系,即“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這一表述能更好揭示新型電力系統“新在哪里”。
亮度值★★★★★。
理由:與早期“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比較而言,“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是從現實和我國國情出發,堅持系統觀念,更好反映了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也是按照積極穩妥、安全可靠的要求實現新能源對傳統能源替代的過程。新的表述能夠讓我們集中精力于從解決眼前問題入手,謀劃長遠,對統一各界對新能源與傳統能源、新能源與電網之間關系意義重大。此外,新表述揭示了新型電力系統的“新”主要體現在:電力系統發展應適應新能源發電對傳統煤電的安全可靠逐步替代的新趨勢和新要求,并在此過程中建立起新治理體系、新市場體系、新運行體系、新技術體系和新產業體系。“五大體系”哪個體系的建設和完善都需要時間,急不得。有人會問,新能源占比是裝機占比、還是電量占比?對于發展風電、光伏發電而言,肯定是電量占比最重要的。對于“靠天吃飯”的風光發電而言,電量占比與裝機占比又是緊密關聯的,兩者不矛盾。
亮點2:《方案》在持續提高項目審批效率方面有新突破。《方案》提出“推動風電項目由核準制調整為備案制。以新能源為主體的多能互補、源網荷儲、微電網等綜合能源項目,可作為整體統一辦理核準(備案)手續”。
亮度值:★★★★☆。
理由:風電項目改為備案制后將大大減少項目前期開發時間,減少非技術性成本,尤其是對加快分散式風電開發建設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整體統一辦理以新能源為主體的多能互補、源網荷儲、微電網等綜合能源項目的核準(備案),可極大減少相關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時間,提高新能源建設部分與其他部分從規劃、設計到建設、運營的整體性。整體統一核準(備案)是好事,這里面涉及的配電網投資與運營產生的“過網費”、儲能投資成本回收等管制業務、半管制業務該如何統一定價,也是一個重要問題。
亮點3:《方案》在優化接網流程上有新要求。《方案》提出“推動電網企業建立新能源項目接網一站式服務平臺,提供新能源項目可用接入點、可接入容量、技術規范等信息,實現新能源項目接網全流程線上辦理,大幅壓縮接網時間”。
亮度值:★★★★。
理由:接網問題多年以來一直是新能源發電項目繞不過去的“坎兒”。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公開是最直接的原因。如果電網企業真能盡快落實《方案》提出的要求,將在中東部負荷集中區的分布式新能源開發利用方面發揮極大的引導作用,對推動國家“雙碳”目標實現意義重大。新要求為新能源發展提供了新保障,但是執行效果如何,還需要看電網企業的內部管理規定如何調整,如何落實。
亮點4:新能源開發利用模式有創新。《方案》提出的新模式包括:培育農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市場主體,參與新能源項目開發;在具備條件的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加快發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新能源項目,開展新能源電力直供電試點;壯大光伏電力生產型消費者群體。
亮度值:★★★☆。
理由:發揮新能源項目,特別是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項目對鄉村振興的重要推動作用,依托農村能源綠色轉型,促進新農村發展為新能源提供了勃勃生機和動力源泉。
在工業企業、工業園區等場景中,開展新能源電力直供試點,是分布式新能源最高效、最直接和最經濟的價值創造方式。但是這將面對較大的阻力,如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隔墻售電”“交叉補貼”等。
“電力生產型消費者群體”應該就是我們常說的“Prosumers”(產消者)。自從里夫金在《第三次工業革命》提出“五個支柱”,并把產消者的作用提到極高位置以來,“人人都是產消者”似乎成了眾多光伏從業者、宣傳者的夢想。終于在《方案》中,我們見到了這個名詞及其所代表的的一種發展趨勢——有源配電網、“源荷互動”。值得點贊!
二、三大萬億級市場
第一個萬億級市場:適應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消納的配電網市場。《方案》提出發展分布式智能電網,加大投資建設改造力度,提高配電網智能化水平,著力提升配電網接入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探索開展適應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直流配電網工程示范。筆者認為,分布式智能電網更加強調了在用電側的源網荷儲一體化,強調數字智能技術賦能,新技術,新業務、新裝置、新裝備將源源不斷出現,交直流混合配電網、直流配電網、“分布式新能源+直流配電網+”等與高比例新能源發展相適應的技術、產品服務和應用場景將層出不窮。適應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消納的配電網市場將成為一個萬億級的市場。
第二個萬億級市場:新能源與海洋經濟融合市場。新能源開發利用要從陸地向近海、深海延伸。鼓勵“風光漁”融合發展,切實提高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海域資源利用效率。從內陸向東部海洋延伸,一方面可提高東部負荷集中地區能源自給能力,減輕“遠大高”輸電壓力,同時,利用新能源促進“海洋經濟”發展,可實現能源保障與地方特色經濟融合發展,將產生“1+1>2”的協同效應,可以創造出一個萬億級的新市場。
第三個萬億級市場:支持新能源規模化發展的綠色金融市場。《方案》提出的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包括:加大綠色債券、綠色信貸對新能源項目的支持;探索將新能源項目納入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支持范圍;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新能源項目溫室氣體核證減排量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進行配額清繳抵銷。在這些金融產品服務中,每一個都有千億級規模。多年積累下來的新能源資產,早已超過數萬億元規模,哪怕是拿出其中的10%做REITs試點,其市場規模就已接近萬億元。如果再將分布式新能源CCER市場和綠債、綠色信貸考慮進去,支持新能源規模化發展的綠色金融市場規模將是數萬億元規模。值得期待。
三、一個期待
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協同發力,是實現我國“雙碳”目標的關鍵,也是在新時期實現我國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在新模式、新體系和新格局構建初期,市場機制尚未完善、市場體系尚不成熟,價值規律尚不能充分發揮作用,存在明顯的市場失靈現象,此時,就需要政府治理發揮作用。筆者期待政府治理可以在規劃引領、政策扶持、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為新能源發展提供良好、公平的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