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3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研究我國能源安全戰略。習近平強調,“能源安全是關系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性、戰略性問題,對國家繁榮發展、人民生活改善、社會長治久安至關重要”。要求“推動能源供給革命,建立多元供應體系。立足國內多元供應保安全,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著力發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氣、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輪驅動的能源供應體系”。
6月17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海上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就海上風電上網電價做出明確規定,對非招標的海上風電項目,區分潮間帶風電和近海風電兩種類型確定上網電價。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運的近海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5元(含稅,下同),潮間帶風電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75元。
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常務副主任、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以下簡稱“水電總院”)副總工程師易躍春表示:“上網電價的出臺,意味著中國的海上風電發展,‘厚積薄發’,期待‘揚帆遠航’”。
風力發電是當前技術最成熟,資源分布最廣泛,最具商業化開發價值的可再生能源種類之一。隨著陸上風電資源的快速開發,資源、土地、消納、環保等因素在部分地區開始制約陸上風電的健康發展,海上風電因其具有資源好、不占用寶貴的土地資源、距離消納市場近、對人類環境影響小等眾多優點而逐步成為歐洲發達國家可再生能源領域的重要發展方向。
資料顯示,歐洲海上風電的發展主要分為三個階段:1. 1980-1990年的研究階段。歐洲各國開始進行大范圍的海上風能資源評估,并開展相關的技術研究。2. 1991—2000年的試驗階段。該階段主要進行小規模的項目研究試驗和示范工作,研制500~600 kW 的風電機組。3. 2001年以后的商業化階段。開始興建大中型海上風電場,并研發利用兆瓦級的風電機組。
近年來,在國家風電激勵政策的持續支持下,我國海上風電建設也取得了初步成效。易躍春介紹,中國的海上風電發展也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05—2008年技術引進,試點先行階段,啟動上海東海大橋試點項目。東海大橋海上風電場工程為我國第一座海上風電場,也是亞洲第一座海上風電場,在我國暫無海上風電行業的相關規程規范和工程經驗的基礎上,在施工設備和能力不及歐洲國家的條件下,在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卻取得了多項第一,總體技術水平先進,并取得“海上安裝軟著陸系統”等16項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項目的建設與實施促進了我國海上風電場工程設計、施工等技術水平的提升和創新能力的增強。
第二階段:2009-2010年,規劃啟動,特許招標方式探索海上發展模式階段。2009年1月,國家能源局在北京組織召開全國海上風電工作會議,正式啟動海上風電規劃工作,水電總院負責對規劃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成果驗收。沿海各省區均開展了海上風能資源調查和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工作,為有序推進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2010年,國家能源局組織進行了江蘇濱海、射陽、東臺、大豐4個海上風電場的特許權招標,總裝機容量為100萬千瓦,現已核準了江蘇濱海、東臺和大豐三個特許權項目,并準備2014年下半年開工建設。特許權方式對海上風電的成本和電價、技術和行政管理、試點和規模發展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第三階段:2010至今,規范化和標準化管理,規模化探索階段。截至2013年底,全國海上風電累計核準規模約為221萬千瓦,共建成容量約40萬千瓦,主要分布在江蘇、上海等省、市。核準在建項目總規模為185萬千瓦,共計10個項目,主要分布于上海、江蘇、浙江。獲得國家或省同意前期工作復函項目共計17個,總規模409.8萬千瓦。除此之外,對目前已開展前期工作的海上風電工程進行統計分析,初步確定各省(區)近期具有開發潛力的項目總數約38個,規模達到1101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