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改9號文件和國企改革指導意見結合起來,就是電力行業發展與改革的總綱領。”近日,中電聯部門主任、電力經濟運行分析專家薛靜談到新電改時表示。
薛靜表示,《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雖然并未提及電力體制改革,但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意見確實是電力體制改革總體的指導方向,是體制改革的指導方向。電改9號文件主要講的是推進電力市場化建設,它與電改5號文件最大的不同點是沒有具體涉及體制改革。體制改革怎么改,應以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作為總方向。因此,這一文件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總綱領。
對于國有企業改革而言,電力企業具備其電力特性,而其他企業也都會遇到同樣的難題。如何在遵循市場化建設中進行電力改革,應按照我們的9號文件精神。新電改涉及到的內容很多。當前,發電企業尤其是電網企業正積極參與售電環節。那么,電網企業應如何定位?它承擔著國有企業經濟運行安全的重大職責,特別是電網輸電環節。從這一角度來看,它具備公共事業的職責,但新電改后又有面向市場進行競爭的屬性。
就拿電網公司來說,九號文明確了其保有輸電職能,配電業務目前尚處于“灰色地帶”,即存量部分還在電網公司,如何安全配電運行很重要;但增量部分可以多元化投入,這意味著配電市場的競爭特性逐步增強。
薛靜認為,從穩步過渡和安全供電角度看,電網公司還應該保留存量售電業務,交易后的電價結算這一過程中還涉及巨量金融及其增值業務,存量客戶還有信息服務和大數據分析業務。
事實上,電網公司的這些業務本質上是關聯業務。如果這些業務混和一起,容易給社會產生“新電改沒有實質進展”的模糊概念。根據《意見》精神,電網公司上述核心業務可以根據各自屬性形成不同的板塊,并分別有不同的經營模式和盈利目標要求,相信中央發電企業也應該這樣,這就給新電改的體制問題描繪了十分清晰的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