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改方案核心內容是確立電網企業新的盈利模式已基本落定,不再以上網及銷售電價差作為收入來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同時,放開配電側和售電側的增量部分,允許民間資本進入。
因涉及復雜的成本核算,僅核定電價就需要一個過程。而核定完后原本要推“交易獨立”,但目前的草案只提到“交易平臺相對獨立”。盡管如此,新電改仍較以往推進了一大步。
今年以來,發改委已多次召開新電改方案征求意見會。部分受邀參加的電力專家透露,未來電改將進行頂層設計,或成立獨立于電力行政主管部門和電力企業及組織以外的專業化電改委員會。經過改革后,電網將實現公用事業化。
售電放開后,有三類公司有可能加入這個領域的競爭。第一類是從電網剝離出來的供電局,對人員和資產改制后成為單獨的售電公司。第二類是以五大發電集團為代表的火電企業,直購電試點時,發電公司就已經具備了售電功能。第三類則是做電力工程或設備的公司,甚至另一些離電力行業更遠的第三方資本,包括PE也有可能參與。
此前,光明日報出版社2013年出版的《深化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綠皮書·綱要》(下稱《綠皮書》)已經提到,電改十年來,傳統的集中電力管理體制與智能化的分布式電力能源管理模式之間矛盾越來越突出;國家電網公司的集權管理模式與我國能源經濟發展的內在結構越來越難以協調;改革的歷史紅利也越來越明確,通過電改既要實現電力產業利益的公平分配,也可以提高我國符合新產業革命的能源競爭力。
目前來看,電力體制既是我國行業改革的深水區之一,也是中國推動新一輪城鎮化建設的前提,而且具備諸多率先啟動新一輪改革的有利條件,宜于抓住有利時機及時啟動新一輪電改,實現我國經濟結構的戰略性升級。